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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09年社区商业工作的通知
2009-09-09 16:19  文章来源:商贸处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各州市商务局:
   根据商务部要求,深入落实国家有关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政策,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便民服务设施,增强社区服务功能,今年将继续开展国家级商业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,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,请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推荐,有关文字资料要求详见商务部文件,并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做好总结工作。
请将申报材料(一式两份)及工作总结于2008年9月20日前上报我厅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《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社区商业工作的通知》
联系人:商贸服务管理处   张娅珊
电话:0871-3210113 

 

二OO九年八月二十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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